Friday, January 2, 2015

要培養領導者?班級幹部的效果適得其反

    一個在矽谷打滾好幾年的老朋友 Alex 回台灣,找故舊一聚。席間多數的談話是在交代彼此的近況,結婚了、生孩子了、換工作了、父母退休了、博士拿到了、當上正式教師了…。

    聊到興頭上,Alex 和當教師的朋友說:拜託,台灣的教育改來改去,怎麼都忽視了真正重要的事情?我在矽谷工作這一段時間,感觸最深的就是 -- 台灣完全沒有在培育領導者。

    這位當教師的朋友覺得台灣教育被批評得有點冤枉,反駁說:其實我們一直有在培養領導者不是嗎?從小學開始我們就有班長,各種股長幹部,而且現在愈來愈重視領導,十二年國教中有一些地區還把幹部納入比序計分,當幹部的學生都得到獎勵。

    聽了他這一句話,Alex 吁了一口氣,白眼翻到後頭勺:你還真以為班級幹部這件事能培養領導者嗎?錯。其實,班級幹部在培養的特質,都是領導能力的反面,恰好讓年輕人誤解了領導。

    眼看著雙方對話逐漸尖銳,其他朋友插進別的話題。Alex 也發現氣氛有點僵,也就不再深究這個話題。反而是我回家一路上,愈想愈好奇。

    回到家之後,我把書架上那些領導者的傳記拿下來翻閱:林肯、馬拉拉、尤努斯、波諾、曼德拉…,思考他們的作為、抉擇、生涯。我突然背脊一麻,發現原來我們都誤會了。在當班級幹部的過程中,培養的行為或思維,都領導者的行為與思維模式截然相反。

領導者創造發明,幹部不需要


    班級幹部是每班一套職位,其職責與角色都設定好。當一個學生被選上(或自願)成為幹部的時候,有一套職責交給他。要當幹部的學生只是忠實地執行職責,並不能創造職位或職責。

    試問:當一個人所做所為都是別人告訴和指派,而不是出於獨立的創造與判斷,這還叫領袖嗎?我們看到所有可敬的領袖,他們所做的事,都是他們自己決定要做,他們判斷情勢認為該做。

    這樣說吧,如果一個衛生股長依照規定的職責,每天登記同學們有沒有認真擦玻璃,他無法從中學習當領袖。但當他開始思考:我們能不能做些比每天擦玻璃、撿落葉更有意義的事?他也許就正在走向領袖之路了。

領袖以人群需要為本,幹部不需要


    每一個真正的領袖,都是看廣大的世界和人群,思考他們需要什麼,找到自己與團隊的使命。但幹部相反,他們是向上接收指令,依老師或主任的要求掃樓梯、收作業、參加比賽。

    回到剛才衛生股長的例子,如果一個學生很乖巧地服從老師指派的任務,他不是在學習當領袖。但若他開始思考沼氣發電、流浪貓狗、有機農法的問題,於是開始思考是否有可能組成團隊,將學校的廚餘以創新方式重新利用,他就開始像個領袖了。

幹部只要獨自執行,領袖要溝通說服、經營合作


    再來,幹部要做的事情就是依安排好的職責,辦好本分中的業務。即使班長,有時主持開班會,但其實也不需要溝通協調。但領袖相反,他們需要號召別人支持參與,領袖需要在參與者見解不同的時候協調化解,而這件事非常難。

    在剛才的例子之中,如果衛生股長去和老師說,他想做廚餘創新利用的計畫,以便對他日後升學有幫助 -- 抱歉,這樣做就離領袖遠了一步。但如果這個衛生股長開始和同學討論,是否有人贊同這個計畫,有沒有人願意帶著想法、能力、資源加入這個計畫 -- 這樣做,他就離領袖近了一步。

幹部沒有決策風險,領袖做決策也承擔結果


    當幹部不必冒險,照幹部職責表工作一學期,就會得到幹部記錄 -- 也許有利於升學競爭。但每一個真正當領袖的人都需要背負風險,領袖看到的目標可能錯了,方法可能不好;領袖要面對質疑,爭取支持可能失敗,可能會賠掉自己和別人的資金。

    因為幹部沒有真正的決策,或是只做非常細小的決策,例如判斷小便斗洗得夠不夠乾淨 -- 這種判斷,有什麼真正的影響呢?但是當領袖,總會遇到要在投入資源、時間、人力的方向上做出重要決定 -- 研究到一個程度,總要決定下一步是要試著把廚餘製成堆肥,或是用來沼氣發電。也許路線選錯,會前功盡棄,可能血本無歸。如果一個學生自發地開始做這樣的事,才是學習領導的開始。

    其實我們早該反思這件事了:班級幹部運作模式,到底是否有助於培育領袖?或者,只是在培育「手下」-- 不創造、不思考大局、不溝通協調、不背負風險的執行者?如果是,我們甚至又犯了更大的錯,也就是讓學生誤以為當個有頭銜的手下,就是「領導」 -- 我們把一個詞,掏空了它的真正意涵,然後裝入了完全不同,甚至完全相反的東西。

    把培育手下的模式,當成培育領袖的方法來鼓勵推廣,是否,這和「黑心食品賣全台」是似曾相似的悲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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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藥變毒藥?多元教學與競賽竟成摧折教師士氣的禍源

    任何對的制度,如果落實的人、群體、情境不對,它都會變成災禍。這句話在教育界真是隨時隨處得證。

    在某個小學任教的吳老師,她曾經和我一樣,認為「聽課」和「考試」充斥的教學,摧折學生的興趣,壓抑老師的熱忱與創造力。所以她曾經嚮往、支持多元教學。當她看到教育當局舉辦各種英文作文、朗讀、演講、歌唱、戲劇比賽,她曾認為是正向的教學革新,而且二話不說就挽起袖子加入。

    過了幾年,她從當時的熱心支持,變成了冷漠失望。為什麼?

多元教學,自願付出大量時間與資源


    吳老師任職的學校不大,有意願也有能力進行多元教學的老師並不多。吳老師因為較年輕,在同事眼中也多才多藝,她就擔起了唱歌比賽、戲劇比賽的培訓負責人的角色。

    這可不是小事,尤其是戲劇比賽。從配樂到布景,從劇本到選角,從背稿到排演,學生要花很多時間,老師要投很多心力,甚至學校也要投資資源、家長也要參與幫忙。

    英語才藝競賽的培訓不能取代正課,因為有單字、文法、句型的進度,正課還是需要上。歌唱和戲劇的排練只能用午休,或是放學後的時間進行。吳老師投入下班後的時間,要和學校爭取經費上的支持,要和家長解釋說明學生為什麼學生會晚回家 (耽誤了接送或補習的時間)。有時候她還要自掏腰包買些零食、美工用具。

    吳老師本來覺得,如果學生在其中有成長,如果能因此活化他們的學習方式,這些辛苦都很值得。但後來,一切變了調。

名次掛帥,本末倒置扭曲了初衷


    吳老師待的學校是偏小的學校,學生人數和資源都不多。雖然老師和學生都很努力,但在縣級比賽中,並沒有得到亮眼的名次。吳老師本來不以為意,因為她認為學生樂在其中,練習了英文,學習了語文之外的東西,就是最重要的。想不到多數人不是這樣看。

    校長和學校主管對於吳老師沒有拿到耀眼的名次並不諒解。校長數次暗示或明示,要那些帶學生參加比賽卻沒有得名的老師好好檢討,花了時間為什麼沒有好成績。站在他們的立場,他們面對少子化浪潮下的招生壓力,如果招生愈來愈少,確實有學校被裁併的可能性,到時候老師要被打散,校長也失去領導職位,所以急需各種競賽名次作為招生籌碼。

    甚至,家長也不諒解。有學生家長和老師抱怨,早知道參與演出、比賽又不會得名,他們就不要參加了。家長以為,投入排練的時間沒用來讀書,還沒拿到獎,這叫做「賠了夫人又折兵」。

教師的熱忱,極珍貴且需保護的教育資產


    這件事後來又重複發生了幾次,吳老師和一開始參加多元教學的老師都發現情況已經失焦了。原先熱忱的老師開始閃躲,本來投入的老師開始冷漠。

     吳老師和我說,這個情況不只發生在她任教的學校。只要學校的行政主管稍稍忘卻了他教育者的角色,當他把學校名聲、個人前程視為重要的考量之一的時候,就會發生本末倒置,優先次序錯亂,而老師與學生都會感受到。原本立意良善的革新方案,後來也就被扭曲,許多老師不再支持投入,反而消極抵制。

    教師的熱忱很珍貴。台灣的教育體系有許多缺陷,到目前還能運作,其實是靠許多教師不斷投入熱忱去支撐起來的。這個例子中的情境,也許沒有發生在每一個學校,但仍然值得家長、教育行政主管思考警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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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自暴自棄的原因,翻轉校園的起點

   「我要捏爆你的XX體!」這句不能在大雅之堂公開說的話,是我對高中美術課唯一的印象。

   高中畢業多年後,我認識一個大學女生,注意到她非常擅長以圖像表達,隨時能以各種色筆在紙上作圖,將正在討論的概念圖像化,甚至畫可愛的動物吸引大家的目光。每次當她想說話時,一亮出充滿圖畫的思維紀錄,還沒開口就得到眾人「哇噢」一聲讚嘆。她並沒有讀過美術班,也沒花大錢學過畫,只是在高中時有個美術老師,曾經用心教導學生用圖像表達,而她又本身有興趣,就不斷練習與運用這個技術,大學時就很擅長了。

   我高中的美術課呢?我只記得,我的美術老師(也許是之一)是一個莫約五十餘歲的阿伯,我們當時用的課本,主編正是他。他沒有一次上課準時到達,有時遲到二十多分鐘。到達課堂時,就在學生桌椅之間遊走,和同學說些瘋話。

   真的是瘋話。例如,可能問了某同學體重,然後大喊:「你太瘦了!我要捏爆你的XX體!」十幾二十分鐘後,自顧自揚長而去。留下全班同學面面相覷,覺得荒唐又好笑。我們都覺得沒關係,反正這又不是主科,多時間還可以拿來背單字、寫數學。

   真的沒關係嗎?

膚淺空洞的教學,日後發現大吃虧


   在高中畢業多年之後,才發現過往以為沒關係的科目,關係都很大。原來美術所培養的直覺與品味會影響了我們的工作成果,因為我們日後需要架設個人網站、製做投影片,都會用到色彩、圖像、空間配置。更不用說,我們和重要人物(例如心儀的對象)見面時,挑選與搭配衣物會影響我們的人際關係。在高中之前,這部分的神經元都沒有被開啟運作,後來也就日漸萎縮,我直到今日才想彌補這些弱點,實在事倍功半。

   這樣的情況其實不只發生在美術。例如體育課,有些老師上課的方式就是帶個操,之後讓學生自己組隊打籃球。而多數不想流汗的女生和想偷懶的男生 -- 其實也正是特別需要運動的那群,就坐在樹下聊天。直到多年之後,我們自己會發現,當初體育課沒有幫助我們找到適合自己的運動習慣、找到愛好的運動方式,是自己吃了大虧。

責難教師?責難學生?也許都不是


   我曾經和任職教師的朋友談過這件事,雖然我沒有責難意圖,但他還是很認真地解釋教學上的難處:「這些非主科,學生不見得想學,有時候教得認真、對學生有所要求,某些學生或家長還會和校長抱怨,希望學校在這些非主科少上點課呢。許多老師就這樣心灰意冷了。」

   也許真正的問題,出在老師和學生無法自由相互選擇的教育制度。

   因為學生沒有機會選擇老師,所以不會意識到同一個科目,可以有不同的教學深度、不同教學目標與風格。因爲沒有機會選擇,所以「什麼樣的教學適合我?」「這門課目在未來有沒有價值?」這些問題從未在腦中出現。因為沒有機會選擇,所以在上課時沒有收獲的時候,也覺得無可奈何,聽任時光流逝,自己的潛力在無所作為、空洞學習中枯萎。

   因為老師們所教的學生都是被排定的,所以不用去爭取學生上課,不用和學生討論這門課的價值。因為老師面對的學生都不是自願選擇的,所以期待、想法、需求各不相同、難以統一,也難以因材施教,所以有些老師乾脆自我放逐,以阻力最小、期待最小的方式上課,反正沒人在乎的話,就混日子等退休。

   今天,翻轉教室已成風潮,何時何日,我們可以(開始嘗試)「翻轉校園」呢?不同教學特長的老師,可以各自爭取在思維、特質上合適的學生 -- 想學深學精的,和那些想淺嘗即止的學生可以分開;想學習精深技能力學生和想自由創造的學生也可以分開。至少,和升學無關的科目:美術、體育、工藝、家政…似乎沒有不這麼做的理由。

   今日多數校園,還是被僵硬的班級制度主宰,僅有少數高中稍微開始嘗試選課制度。期待學習的自由更多交到學生手中,教課的創造力也能更多回歸教師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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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行政之下,台灣的拉伕悲劇

   聽過「拉伕」嗎?在七十多年前,中日兩國大二次大戰,或是國共兩黨拼鬥過程中,因為各方缺兵,軍隊有時會俘擄平民男丁,將有軍徽的帽子戴上頭頂,就算成了戰士,推向戰場打迷糊仗,多半是送死。這是那悲劇時代的無奈。

   你相信,這樣的悲劇今天還在台灣上演嗎?我最近認識的朋友詹姆士,告訴我這樣不可思議的事,還發生在今日尊奉「依法行政」的台灣。

   詹姆士從小和爸爸去了大陸讀書,讀到高中畢業之後轉到馬來西亞就讀大學,大學畢業之後長期在馬來西亞的外商公司工作。

   因為詹姆士在馬來西亞要辦一個手續,需要台灣的良民證,因此他回台灣來辦理,順便在台灣旅遊幾天,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返台觀光。他到區公所交涉許久,但因為他在台灣已經完全沒有戶籍,所以辦不了良民證,他只好先返回馬來西亞。他想不到,更大的麻煩正等著他。

   當他到機場要出境的時候,海關人員將他攔了下來,他無法出關。

   原來,他在申請良民證的同時,區公所的人員將他的相關資料在國民身分系統之中更新。在他出關的時候,護照一刷,海關人員發現他超過服役年齡,還沒有服役記錄,當場把他攔下,無法出境。

    詹姆士當時剛好在馬來西亞的學校還在修一個學分班,所有正好有學籍,於是請學校傳了一分在學證明到海關,終於詹姆士放行。但是他原本的護照被撤銷,換成一本有效期只有兩年的護照,而且上頭還加註,他需要在兩年之內返台服役,這本護照也無法在台灣的駐外代表處換新。也就是說,若他兩年之內沒有返台服役,他就是個沒有護照,沒有國籍的人。

   因為所有的人都「依法行政」,詹姆士被逼到牆角,沒有選擇,只好回台灣服役。這時候,最令人感到荒唐的事情正要發生 -- 政府無法處理他的服役手續。

   詹姆士發現服役的申請手緒,得從區公所開始跑流程,到內政部,再到國防部。但是因為他沒有在台灣的戶籍,而且沒有任何熟識的親友。他的申請在所有單位之間推來推去,每一個單位的承辦人都好像很善良,但是每一個單位都表示愛莫能助,因為「依法行政」,他得去請別的單位想辦法。

   最後,詹姆士是租了一個房子,和房東告知一切情況,請房東允許他設戶籍。房東原本聽這個故事覺得不可思議,以為是某種詐騙。直到詹姆士帶房東到區公所,請承辦人做證、搬法條說明,房東才願意幫這個忙。

   詹姆士在和承辦人溝通的時候得知,和他處境類似的人其實不少,大部分的人有遠親可以幫忙,少部分的人真的找不到親屬,只好請陌生人幫忙。

   詹姆士說,他在服役後認識另一位華僑,他從小被帶到美國成長、讀書、工作、結婚、生子。當他帶著妻子以及才一歲的孩子回到台灣,看看他心中的故鄉,在出關的時候發生了一樣的事。他被扣在海關,而且因為沒有外國學籍,這一次直接被困在他舉目無親的台灣。他因為「依法行政」只好去當兵,讓妻子與孩子回到美國苦等一年。

   諷刺的是,無論詹姆士,以及許多被台灣政府體系「抓」去當兵的華僑,其實他們都是服「替代役」。因為各層承辦人、高階長官也都知道這些華僑,根本對台灣沒有認同,沒有感情,完全被迫,在台灣沒有親屬家人,對於軍中威權體系也絕不可能適應。於是,他們都會全力將這些華僑安排成為替代役。

   我問詹姆士他們這些華僑替代役都在做什麼,他說,常常是打掃、打雜,以及閒著沒事找事幹。有些華僑的中文溝通能力太差,根本什麼事都辦不了。而這些華僑,其實多數在國外受過高等教育,甚至已經在擔任要職。

   結果就是,我國僵化的法令像「拉伕」一般,當長居國外的華僑偶然返台尋根、探親、觀光,就把他們逮住,失去返家、工作的自由,被逼入行伍(往往還要陌生的房東幫忙才能完成行政手續)。而政府給他們吃穿住睡,讓他們失去自由,其實也根本沒有任何好處,因為他們也沒事幹。平白無故地每個人都犧牲了一場。

   依法行政也許沒有錯,但前提是法律能依社會實況時時檢討,權衡所有利弊得失進行修改。如果法令沒有顧及少數權益、罔顧那些在社會中沒有權力及發言權的人,依法行政和七十年前的暴政一樣可以導致悲劇。

(本文已在醒報專欄刊載,並授權其他學與業小棧合作之網路媒體引用轉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