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12, 2014

體育課別輕忽:避免為了健康而傷害健康的悲劇


    說到「運動」,我們總以為它是增進健康、維護健康的有益活動。社會給「運動」幾乎純然正面的評價,給運動者非常美好的形象。為了健康、為了美觀,「多多運動」的聲浪在社會上是主流。然而,關於運動這件事,我們需要烏鴉。

    在今年上半年,新北市泰山區開張了的間新的運動空間,運動的項目是「彈翻床」。運動場地中架滿彈簧墊,使用者可以跳躍、快跑、空翻,體驗騰雲駕霧的快感,開張不久生意就好得不得了。這個地方乍看之下很安全,所有的地板和牆面都是彈簧墊,連跌倒都不會擦破皮。但其實使用者都忽略了,只要有高度和速度的因素,就隱藏了傷害的可能。


彈翻床,看起來安全無害,但是只要是有速度,就還是要很小心 (來源)


    在五月的時候,有一位年輕的黃小姐,就在跳躍過程之中,嚴重損傷脊椎骨,當時疼痛倒地、流淚不止,送醫後在脊椎上打了鋼釘,裝了支架,要等一年之後才能取下。黃小姐要求業者負責及賠償十五萬元。

    更令我印象深刻的,是比我早兩屆的台大學長,名叫張振聲。張振聲在大二的時候,在台大打籃球,突然倒地,失去心跳和呼吸。送醫之後留下了性命,但再也沒有恢復意識,直到如今。張振聲的父母十幾年來懷抱悲憤,要求台大負責,從2000年事發抗爭到2013年,台大承諾每年提撥四十萬給張家作為照護補助費。

    除這兩件個案之外,每年多少游泳戲水溺斃的事件,多少人在運動中跌傷、挫傷、拉傷,就難以數計了。這些事件,有時候我們要求業者檢討,有時候自認倒霉,但有一件事,我們很少提出來反省:體育課。

    粗略估算,每個人從國小一年級到高中三年級畢業,大約上了八百六十餘堂的體育課。我們是否該問這個問題:台灣的學生長大後,是否有足夠的意願、知識和能力,妥善地運動,在提升健康的同時,也嚴密地保護自己的安全?

    用這兩個案例來談談吧。黃小姐在玩「彈翻床」的時候,是很小心異異地玩嗎,或者為了求刺激和冒險,做一些可能超過身體負荷的動作而不自覺、不在意?而張振聲在球場上昏倒之前,是否可能,他曾經感覺到頭暈、心跳不正常等警訊,但被他忽略了?我們不是當事人,不能斷定。但是,如果當事人對運動的危險性有更高的警覺、意識,這些損失,也許有可能避免。

運動傷害,可能比你以為的嚴重 (來源)


    研究教育實況到現在,我發現,雖然教學正常化、五育均衡、多元教學等口號喊了這麼多年,體育教學的品質仍然沒有受到應得的重視。體育課仍然常被借去考試或補課,就算有上課,也常見體育老師帶個操之後,就讓學生自己分隊打球,老師閒納涼。比較認真的老師,可能教學生排球或桌球的基本動作,讓學生換換口味。但是,真正對人生影響重大的那些體育意識、態度、判斷,有沒有教?

    我指的是:如何挑選合適自己的運動?如何在經濟能力和時間限制下設計自己的運動計畫?如何找同伴一起培養彼此的運動習慣?運動時如何避免危險,如何保護自己,如何感受身體的警訊然後及早修正?這些問題的重要性,遠勝於比賽勝利,真正保護和提升健康,然而,在我們的體育課之中,這些事情被視為重要的一部分嗎?

    常常沒有。

    當然,我無意提倡在受到運動傷害的時候,控造過去的體育老師,要他們賠償。我希望有體育老師看到這篇文章,或多或少調整教學的重點,讓你所教的體育觀念,日後真正保保護學生一輩子。


(本文已在醒報專欄刊載,並授權其他學與業小棧合作之網路媒體引用轉錄)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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