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文積點制的誤用:
- 93.94年間,教育部推動頂尖大學計畫,以論文為指標,
各大為爭搶「研究型大學」競相將論文設為校內指標, 而且對內施予壓力。 - 在拼頂大那段時間,許多學校為搶排名,
以論文為指標招聘許多教師,之後,又出現教師過多而預算不足, 要開除教師,又以論文為指標相逼。 - 其實各校內部升等評鑑,才是最關鍵的部分,
對學校教授構成最大的影響。許多學校、科系, 引頂大計畫的指標作為系內升等規則,這樣的「令箭」 讓各科系教師不滿,但評鑑基金會卻不便也不能介入。 - 對大學而言,許多評鑑或相似的業務,不是高教評鑑中心做的,
而是教育部做的,例如:訪視、性別平等評鑑私校補助、教學卓越、 校園安全…這些各種考評,確實都造成許多繁瑣的行政作業。 常常這些都被當作「評鑑」來討論與批評, 造成溝通上的不準確與錯誤。 - 其實,各校內部的(對科系、對教師)評鑑,評鑑中心提供「參考」
的評鑑指標,往往被全盤抄用,不加更改。若不提供評鑑指標, 學校又抱怨,若提供了,各校不修改適用,卻又怪評鑑中心「 一體適用」。
教育事務困難與經緯萬端:
- 許多對整體影響不大的事,因為政治原因,成為難解爭議。
例如文言文比例、母語課程等。 - 各種政治力量,還是會在某些議題中角力,例如家長、教師、校長…
- 因為教育影響長遠,常常政策的影響太久才能發現。例如,
原本幫助弱勢的助學貸款是善意,但後來又衍生學生出社會以後, 背負債務的困擾。 - 某些國家的高教評鑑會納入學生,但台灣還沒有發展出全國、健全,
具代表性的學生組織。相似的情況發生在高教教師領域。
評鑑業務的長期改革:
- 評鑑中心設立之初,本來是要作「評鑑機構的評鑑」,
作高教評鑑的研究事務。而真正的評鑑業務, 應該是由各領域自發成立民間組織來做。目前, 評鑑中心以直接評鑑業務為主,研究發展業務反而較小, 並非長期方向。 - 上述也是美國的採行方式,但在台灣,因規模和體質關係,
目前還沒完整發展。 - 大學評鑑,只是門檻性質,
最重要的功能在於各國之間學歷互相承認的問題,所以並沒有排名。 (美國的評鑑,則是關係到該校學生是否能申請聯邦學貸) - 目前,只有醫療、護理、資訊工程(IEET),有較獨立(
未完全)的領域自辦評鑑。 - 未來,高教評鑑中心,計畫將走回原本的方向,
也就是回到研究規劃,並做後設評鑑( 判斷學校自評與領域的評鑑是否得宜) - 現在,教部開放各大學自評,教育部和評鑑中心決定不給指導原則,
開放指標自訂。期待各校提出更適合本身的評鑑方法。 - 各校自我評鑑的規劃,應該有數個層次:大學教育目標與原則(
例如佔20%)、大學性質與定位指標(例如佔40%)、 各學門領域專業指標(例如佔40%),如此, 可以維持基本教育目標,也可符合各校與各科系特色。 - 如何促使各領域各自強健,自辦評鑑業務,評鑑中心協助與監督,
乃是長遠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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